关于下发《井下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通知各科室、项目部: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人的上岗行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预防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零打碎敲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对各种危及安全的行为或现象明确处罚界限,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有法可依”
特制定本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安监科2012
29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颁布通告《下梨园煤矿井下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经____________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
矿所属各科室(项目部)应认真贯彻学习本细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签名: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章“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四章火工品及放炮火工品标准化管理第五章机电设备、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六章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七章探放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八章地测第九章其它方面管理第十章安全奖励规定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管理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止违章,消除隐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各种安全隐患,做到罚款有据可依,减少或避免安全处罚的随意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订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包括:处罚原则、工业广场文明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技术措施标准化管理、“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火工品及放炮标准化管理、机电设备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其它方面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下梨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科室及驻矿各项目部和在矿范围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