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县水上渔业生产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水上渔业养殖生产、捕捞生产中出现的险情、事故救助工作,以及重、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三条县政府成立XX县区渔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渔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安监局、交通局、旅游事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主任由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领导担任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县渔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重、特大渔业险情、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一)组织并实施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二)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等;(三)适时宣布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命令;(四)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五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参与救助、处置行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水上渔业生产遇险情况;选派本系统的干部、车辆参加救助工作
(二)县安监局
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渔业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交通局
负责协调选派本系统的干部、船艇、车辆参加救助
(四)县旅游局
负责协调选派本系统的干部、旅游船艇第1页共3页参加救助
(五)县环保局
参与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导,并提供水域污染处置的技术支持
(六)县财政局
负责水上渔业生产紧急情况救助经费保障工作
(七)县卫生局
负责伤病员的抢救和治疗
(八)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协调治安管理工作,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