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部门●什么是行政主体●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概念、内容及依据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3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30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
到2011年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8600件
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3万余件
(二)我国的法律位阶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根本法律:制定和修改机关——全国人大(宪法)基本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大,修改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民事基本法律、刑事基本法律、行政基本法律及诉讼法)普通法律:制定和修改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普通法律所调整的事项包容于基本法律调整事项之下,其内容为普通的社会关系中的利益问题
行政法规:制定机关——国务院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二、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规范强者的法律
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
行政许可法是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的,是给甜头的
行政处罚法是剥夺相对人权利的,是给苦头的
行政强制是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行为的,是要结果的
行政复议是家丑不外扬,清官也断家务事
行政诉讼是找个貌似说理的地方说理
国家赔偿是让行政机关付出一定的代价
三、什么是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