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书技术负责人负责人(乙方)对分管领导(甲方)负责,实施开展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积极落实国家及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1
对施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负技术领导责任,主持编制、审核、实施各类试验检测相关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组织部门员工参与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大小临时设施、特殊施工工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环境因素分析、辨识及评估,审核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
负责主持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工作会议,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结合项目的技术状况,解决生产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问题,制定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求
主持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审核其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负责制定技术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攻关,对本项目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定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性能,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层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二、乙方责任:1
对所负责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
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