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印发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3号)和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培训工作,推动劳务经济发展,制定了《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劳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重点,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和稳定就业服务
(二)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级实施
培训计划根据省厅下达任务目标,由市、县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职能对口,相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政府投入,公开运行
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行免费技能培训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确保培训机构认定、培训信息、培训补贴拨付等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运行
绩效挂钩,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