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食盐市场秩序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精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县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成果,确保县食盐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重点1、此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
对全县的食盐销售网点、零售门店、加工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非碘盐、伪劣盐在市场销售;2、重点对边界地区上坪、细坳、麻布岗、车田等地进行检查监控管理,严禁私盐的冲销,加强对新田、回龙、铁场、石坑、登云、锦归的管理,防止周边地区私盐的冲销;3、检查饭堂、酒楼、饮食店及快餐店使用加碘盐情况;4、检查工业企业生产所用的原料有无流入食盐市场
二、时间安排本次联合整治行动时间为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进行
1、10月15日—10月20日为县盐业主管部门进行盐业市场专项检查;2、10月21日—10月27日为县发改、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11月5日—11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全县整治情况由县盐务局汇总报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三、方法、措施1、工作方法本次联合整治行动,由县职能部门按整治重点进行自查和联合整治相结合
2、工作措施一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应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坚决打击县食盐市场的违第1页共3页法犯罪行为;二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将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防止假冒伪劣盐产品进入食盐市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密切配合,强化监管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职责分工(一)县发改局1、检查食盐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