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住房征收补偿工作方案为实施市四中“校安”工程配套项目“校园内职工住房危旧房拆除工程”,实现校园规划一次到位、学校封闭管理目标,达到省一级完中办学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相关规定,为确保市四中校园内住房征收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校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市四中“校安”工程建设,确保按审定规划完成学校校舍重建项目
在市四中校园内住房征收工作中,要全面解放思想,明确责任,创新工作,力争妥善解决房屋产权人基本生活和工作存在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启动市四中校园内住房征收工作,成立市第四中学校园内住房征收工作部协调各项征收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市四中为房屋征收部门,市教育局为房屋征收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本方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完成市四中校园内房屋征收工作
(二)统筹兼顾原则
兼顾国家、学校、个人三方利益
(三)保障学校住户利益原则
在征收工作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布,做好征收房屋的调查摸底、组织签订协议等工作
市四中与房屋产权人就征收范围、安置方式、签订协议期限、征收原则、补偿方式及标准等有关事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双方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1页共5页四、征收范围及安置方式(一)征收范围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四中校园规划方案,本次征收范围为
“校园内住宿区地块的建(构)筑物,包括已办房产证及土地证的九幢、148户、10917
62㎡(房产证面积)住宿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