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劳动关系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一些学者将劳动关系界定在一个较窄的范围之内,仅指劳资之间、以及工会与管理方之间的关系
另一些学者则采用更宽泛的定义,认为劳动关系覆盖了雇佣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了与工作相关的各种问题
2、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两种要素的动态结合过程
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还有其特定的内涵
主要包括:(1)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3)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4)从形式上看,它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3、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是以一种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力量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是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所具有的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尤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资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三、劳动关系主体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一)雇员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