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2页清镇市鸭池河中学学校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校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学校必须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
学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不断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学校应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第四条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按照上级安排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招收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各种形式争生源,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扩大班额
学校原则上不能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的,必须经清镇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六条实行六三三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第七条实行寒暑假放假制度,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第八条学校规模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学校实行班级授课制,严格限制班额: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九条学校应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不得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学生
第十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