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希望卫生室资助协议书甲方: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乙方:县人民政府甲方为支持乙方改善贫困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为农村青少年和农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用(捐方名称)向甲方捐赠的万元人民币,资助乙方所辖卫生室进行新房建设,建设成为希望卫生室
现就有关事宜签署以下协议:1、甲、乙方一致认同在希望卫生室的建设过程中,遵行“合法、诚信、公开、高效”原则,并承诺执行《希望卫生室建设管理规则》
2、受益卫生室概况2-1受益卫生室位于陕西省县乡(镇),名称为卫生室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受益卫生室
2-2资助项目完成后,卫生室命名为“希望卫生室”
“希望卫生室”的匾牌由甲方统一制作,由乙方负责悬挂于卫生室指定位置处
2-3乙方须保证建成后的希望卫生室十五年内不会撤并
十五年后如需要撤并,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由甲、乙两方协商捐赠资产的处置办法
2-4希望卫生室须按乙方填报并和甲方终审同意的《希望卫生室资助项目规划书》内容执行各项建设及资助项目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确需对《希望卫生室资助项目规划书》中规划设计部分进行调整,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说明,获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3、希望卫生室建设资金的管理3-1资助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农民、希望卫生室医技人员集资;项目执行完成后受益卫生室不得因为该资助项目增加新的债务
3-2乙方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柒天内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希望卫生室资助项目的管理,并建立“希望卫生室建设资金”专户
4、资助项目甲方资助建设希望卫生室,所资助金额主要用于:建造希望卫生室用房
5、乙方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有计划地组织甲方所资助的希望卫生室的从业医生到县级人民医院免费进修培训
培训计划交甲方备案
6、资助项目的施工、采购工作6-1乙方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房屋建造的施工单位,同时和施工单位签署建筑承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