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分配方案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奉节教办【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白帝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离家较远(从住家到学校单程需1小时以上)、在学校及附近无住房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1、教师按积分高低顺序选择居住,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楼层及住房;2、教师也可放弃教师周转房分配,主动放弃者可在学校其他地方选择住房;3、夫妻二人都在白帝小学上班的合并计算积分,只享受一套住房
4、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必须将原有住房交学校统一管理
5、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将周转房收回
三、分配方法1、本次分配房屋统一编号,供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积分顺序依序选择
2、教师分房积分计算办法:住房基础分统一定为100分;教师最后积分为下列各项得分总和,双职工按两人得分之和计算:①、工龄
以每年1分计算(按满年计算,以下同)
在本校工作每年得1分计算(含辖区村小工作年限)
▲如积分相同,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获得时间早者优先
3、自住房入住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将原住房、借用空闲房及楼梯间无条件交归学校
4、周转房出现空缺,依轮次序递补
(原住户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按本方案重新参加分配)
四、管理办法第1页共3页1、凡需租住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须由教职工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是否租住以及租住房屋的面积、户型等,使用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限的租住合同
符合条件的教师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租,原则上一个教师在同一地点教师周转房宿舍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5年
2、凡租住学校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学校的房屋,确需对使用房屋进行维修、装修、改造的,须经学校批准
凡擅自改变房屋建筑设施,如张贴墙砖、室内地板砖,在厨房、厕所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