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集体合同书(式样)甲方(工会或职工代表):联系电话:乙方(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集体合同期限: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甲方(工会或职工一方)协商首席代表:姓名:(签名或签章)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岗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乙方(用人单位名称):(盖章)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码名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用人单位协商首席代表:姓名:(签名或签章)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岗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集体合同协商双方代表名单名单序号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岗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签名工会或(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名单123456789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名单123456789备注:1、一式六份;2、双方代表对等(至少3名,最多10名);3、代表名单产生后予以公布,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内容生效后予以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双方坚持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工会是用人单位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合同由工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签订
(一)工会(职工代表)应支持用人单位依法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教育引导职工热爱、关心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指导帮助职工刻苦学习、勤奋钻研,树立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