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督察部考核方案2011年12月7日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根据《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考核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考核方案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老师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实施,具体考核材料由办公室收集管理
第二条本考核方案采取百分制,分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部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
第三条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对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应接受所有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监督
第四条办公室每月在月末对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工作情况及到勤情况进行考察及材料统计
各部门以该部门部长向办公室提供的考核材料和平时督察部收集的纪录的材料的等为标准;各园区的楼层长由各园区秘书长向办公室提供的考核材料和督察部平时收集纪录的材料为依据,进行考核
第五条主席、副主席对各部部长、各个园区秘书长进行考评
第六条办公室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材料进行逐项严格平分,并写评语
第七条办公室及督察部由学生工作部(处)老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督察、考评
第二章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任免制度为规范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免,优化领导结构、提高成员素质,制定任免制度
一、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的任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二、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的任用1、在每年招新工作结束后实行换届,由上届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们组织,接受老师的指导
2、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实行竞聘制,择优任用,并颁发聘任证书
三、关于成员的免职1、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对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免职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