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人治理改革方案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新《医改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的要求,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院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新《医改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的精神,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院的发展和服务能力;坚持“为民办院”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创造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医院的社会责任;坚持“创新、博爱、诚信、敬业”的医院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坚持民主治院,充分发挥党、工、妇、团各级组织在医院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
(二)改革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医院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建立以董事会为主体的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医院的规模和资源优势以及潜在的发展能力,将医院建设成为拥有先进设备、领先技术、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同行推崇、政府放心的现代化陕北名院
二、医院决策管理机构设置(董事会)(一)董事会组成
医院决策机构(即董事会)是区政府领导下的医院管理机构,对区委、区政府负责,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接受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董事会由医院管理者代表、区卫生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胡星元基金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外聘医学专家和管理专家为董事会顾问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董事7至9名
董事会组成人员由区委、区政府决第1页共5页定
董事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