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防总和省防办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市成立了“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管理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为了抓好全市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市县(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1、为了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市及有关县(区)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和各实施单位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熟悉本项目的各类合同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项目的水平
3、市上由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项目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规定,严格建设程序,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负责招标技术文件和初步设计的审核等;②、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③、协调项目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与其有关事宜;④、负责管理信息,统计报表的收集、管理和上报工作;⑤、负责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4、各县(区)水务局是本项目实施的项目法人,在县(区)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①、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第1页共5页②、负责县(区)配套资金的筹措落实,制定资金和项目建设计划,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③、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配合质监站开展工作;④、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掌握工程运行管理的要点,熟悉工程设备使用维修的特性,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⑤、负责项目建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