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局水产养殖业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水产局及XX市水产局年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市于6月15日至8月15日对全市水产养殖业进行全面普查
按照本次普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对我市水产养殖业进行全面普查
养殖面积包括:精养塘、水库、湖泊、塘堰、河沟、稻田养殖五类
养殖产量包括:鱼类、虾蟹、水生植物和其他
专项调查包括:家庭总收入、总支出、纯收入和渔业在家庭收支中的份额
以上所有数据为年底的数据
二、工作安排和步骤这次普查时间为6月15日-8月15日,为期两个月,具体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月-6月20日)召开普查领导小组、普查专班会议,分解普查任务,强调工作要求,培训统计人员
(二)入户普查阶段:(6月21日-7月10日)普查人员按照分工进村入户进行普查,逐户登记养殖基本情况,记录普查数据,并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上报各镇(街办)
(三)资料汇总阶段:7月11日-7月15日)以镇(街办)为单位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各村数据,由各镇(街办)分管农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水产局上报纸质普查表和电子文档
(四)抽查核查:(7月15日-8月15日)普查工作专班对各镇(街办)上报数据进行抽样核查,准确无误后汇总上报XX市水产局,并接受省、XX市水产局的抽查核查
三、普查要求和做法(一)普查工作由各镇(街办)农业服务中心承担
(二)以村为单位,对养殖产量50公斤以上(含稻田养第1页共3页殖)的养殖户逐户调查登记,取得原始数据
(三)市管水库以水库管理处为普查单位,由市水利局牵头
市管湖泊(东湖、刘家湖、陶家湖、太平湖)由市水产局负责普查
(四)镇管水库由各镇负责普查;其它水库由所在村负责普查
(五)养殖水面跨行政村的,以一户为单位在一个村普查登记
(如:董市杨家垭龙虾养殖基地)(六)镇级养殖场由各镇负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