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采石厂整治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小采石场的非法开采行为,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情况,现就全县小采石场整治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采取全面整治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抓好全省露天采石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整治任务重点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小采石场
依法取缔无《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采石场,规范我县小采石场安全生产秩序
三、我县小采石场基本情况我县境内小采石场共一个,持有《采矿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个人证件,并且没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此次排查前,有6家采石场因为无《采矿许可证》,已被国土资源部门取缔3个,关停3个
四、工作措施对查出的隐患除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外,按照以下要求实施:(一)有下列情形的应取缔关闭或通知相关部门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的矿山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被责令整改,此次检查中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在限期内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矿山
五、今后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非煤矿山日常督查巡查,对无证采矿行为始终形第1页共9页成高压势态;二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联合执法整治,进一步规范采矿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有序关停公路旁的采矿企业;四是大力宣扬,营造依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社会舆论
第二篇:采石厂承包合同采石厂承包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1号采石厂承包合同书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