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编号:CW105007A0发布日期:2005年1月23日存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生效日期:2005年1月23日编制人:姜兴录审核人:姜兴录编制部门:财务处批准人:徐小宁页数:第1页共23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存货会计核算,加强存货监督与控制,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及控股公司《会计制度汇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存货会计核算的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用于生产或销售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各种材料、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尚待处理的呆废料与回收的下脚料等
第四条存货会计核算是指对存货的采购、验收、发料、退料、移存、计价、盘点、销售、捐赠等有关帐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存货会计核算通过金蝶K3会计模块、存货核算模块、采购模块、仓储模块进行处理
具体业务操作分别依据供应处、储运中心、使用单位、销售处、技术处、设备处等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核算,财务处负责制定各种存货帐务处理规则及对各项业务处理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处负责各种生产材料需求计划的提出,组织供应处和储运中心共同确定原燃料的最大及安全库存量、各种材料库耗标准,参与各种存货盘点
第六条供应处负责制定存货采购计划、资金需求计划,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与供应商往来结算、票据的传递、采购异议的处理
第七条储运中心负责存货的验收组织、资料收集、保管、发放、配送、库存管理、库存呆废料的处理和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回收管理
会同生产处、设备处、供应处、销售处、财务处制定各种存货的合理储备定额及库耗标准,负责各种计量单据的传递
第八条设备处负责零购固定资产、备品备件技术规范的制定、需求计划的提报,配合储运中心对进厂设备、固定资产、备品备件实物验收,负责各种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