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权力与相对业绩评价——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摘要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国内上市公司,实证检验检验样本选自2010~2019年,探究企业相对业绩评价受CEO权力的影响,为企业薪酬激励机制的设计提供新的参考思路
通过实证检验,本文发现近年来相对业绩评价在我国上市企业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且CEO权力大小与相对业绩评价的应用程度成负相关关系
通过对企业性质进行分类分析发现,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现金薪酬管控、激励形式多样化以及任务目标多重性等特点,使得相对业绩评价的理论效果大打折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对业绩评价的使用
因此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中相对业绩评价受CEO权力的影响相对较弱
以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进一步开展划分CEO权利维度的相关研究,研究发现,针对企业相对业绩评价而言,CEO的所有者权利是的最为显著因素之一
本文研究结论对上市公司优化高管薪酬激励和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CEO权力相对业绩评价高管薪酬1引言高管薪酬作为激励高管最大化股东利益、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重要手段,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
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能够激励高管以提升公司价值为目标努力经营,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增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但设计不当的薪酬契约不仅不能促使高管为最大化股东利益而努力经营,甚至可能导致高管为扩大个人利益而把股东利益置之脑后,造成股东利益的损失
近年来,高管天价薪酬事件频频引起舆论争议,公众对高管薪酬与其努力程度,以及给企业和股东创造的价值是否相匹配产生了很大的质疑
早在2008年,国泰君安就因“百万年薪事件”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群众质疑其薪酬如此之高却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可观的收益,就连央视也发出质问:国不泰,君何安
天价薪酬风波在近年来仍旧屡见不鲜,例如中金公司在2020年报披露后也陷入了天价薪酬非议,其公司内有七位高管年薪超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