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三违人员处罚与教育制度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煤矿会审及审批意见说明:1、会审参与人员有:调度室主任、机电科科长、安全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会审人员会审或审批意见调度室主任签字:年月日机电科科长签字:年月日安全科科长签字:年月日生产技术科科长签字:年月日机电副矿长签字:年月日安全副矿长签字:年月日生产副矿长签字:年月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签字:年月日矿长签字:年月日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2、最后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批准,矿长签署意见
贯彻学习记录名称地点主持人时间贯彻人应贯彻人数实际贯彻人数116314621732473183348419344952035506213651722375282338539243954102540551126415612274257132843581429445915304560备注: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三违人员处罚及教育制度一、教育制度: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
2、严禁矿领导、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根据情节轻重:若情节轻微,给予教育批评;若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井下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根据情节轻重:若情节轻微,给予教育批评;若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4、从事井下作业人员有权执行自身合法的权力,不受侵害,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新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老职工培训时间不得低于60小时,否则一律不得上岗
6、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每月不少于1天的培训,上班前必须组织班前会议
二、对三违人员具体处罚:一)、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1、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