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高质量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同发展、同繁荣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条在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辖区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完善我区“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的职责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社区和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依托社区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2、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指导下,制定辖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3、与辖区内社区和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目标责任书,指导、监督、检查社区和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4、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
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街道计划生育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