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上运输监察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镇水上交通运输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航运企业、通航水域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从事内河交通运输生产的从业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督查形式专项行动的时间从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止,企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我镇和区交通局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要与专项整治结合,要与落实企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相结合,要与已部署开展的第二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的督查工作力度
四、督查重点内容各企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1、《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4、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5、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6、防范洪水、台风、浓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第1页共2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7、应急处置预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8、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的保持情况,运输船舶的安全性能及船员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精神,充分认识督查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