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民主监督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根据政协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区人社局等单位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热忱接受区政协对司法局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以此为契机,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依法行政,创先争优,服务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为加快建设滨江生态XX县区做出新的贡献
二、接受民主监督内容(一)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决定情况及依法行政情况
社矫局负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
律公股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基层股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法援中心负责:《法律援助条例》
法宣股负责: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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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政治处负责:《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二)2018年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委员建议办理情况
主办提案:9号《关于在全区建立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的建议》(责任领导:谢少华;责任股室:律公股;负责人员:马年祥)
会办提案:49号《关于扶持民营企业办好生态农业项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