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层岗位竞聘程序与方法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北京市委关于《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院制定和实施新的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1、竞争择优的原则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改变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所带来的弊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中选优
2、岗位交流的原则
规范干部的正常流动,有利于全面培养锻炼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因此,此次竞争上岗按照干部交流的原则,凡是在一个部门连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在8年以上的人员,不能参加与原主管部门职能相近的部门领导职位的竞聘
3、能上能下的原则
(1)原在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竞聘职位的申请,也不再聘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保留原待遇,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2)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竞争程序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双向选择,安排适当工作岗位;(3)凡不参加职位竞聘的原处级干部,视为放弃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不仅有院领导,还有外部专家;同时,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部门普通教职工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答辩进行打分;全院教职工都可以到答辩现场旁听,做到领导意见、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
三、竞聘职位共7个部门,13个职位
其中部门正职7人,部门副职6人
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