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绿色学校)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具体落实教育部关于节约型学校建设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工作,使学校能够按照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学校建设的要求,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把节能减排、优化环境、低碳生活绿色学校等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当中,培育学生的节约思想品行和能力,培养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素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京教勤〔2010〕2号),结合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和北京中小学校建设的实际,制定《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绿色学校)建设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目的与原则(一)目的制定本《办法》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考核评价工作,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及争先创优、互相学习的舆论氛围,评选出节约型学校建设的先进校、示范校,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好的工作做法,引领和带动全市中小学校节约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原则1
客观原则要按照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要求,使节约型学校的考核评价标准与节约型学校建设的历史进程相一致,确立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考核指标,并尽可能多的硬化项目指标,注重建设措施与实施效果,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客观考评标准
全面原则准确确定各项指标要素,把节约资源工作与节约育人工作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确定两者的权重,对节约型学校建设情况的考评不能只看某一个方面,应当全方位、全过程地综合进行考评
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节约型学校建设及其考评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和统一
这两个方面是不能完全分离而存在的,必须相互结合,并以量化为主,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评价
简明原则要使所确立的考评要素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