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喀左县环境保护局是喀左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负责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促进喀左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喀左县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财会股、监督管理股、收费服务大厅、宣教股、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站七个职能科室
下设喀左县环境监察大队一个事业单位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能设置,喀左县环境保护局具有职权执法资格,喀左县环境监察大队受喀左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喀左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县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三同时”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环境噪声、振动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全县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全县自然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协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环境科研工作,指导建设环境保护及污染源治理的示范工程,促进废弃物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对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国内外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其执法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