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论盗窃案件侦查方法[摘要]在刑事案当中,盗窃一直占据着较高的比例,这种罪行对国民们的财产及生命安全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同时也对国家的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不利因素。基于此,本文以盗窃案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盗窃案件有赃物可查、作案时间隐蔽、现场多留有作案痕迹、盗窃行为的连续性和习惯性、手段的隐蔽性、特定人群作案危害大等特点的分析,从而对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期望能为盗窃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防控提供借鉴,为侦破盗窃案件提供更有效的方法,提高案件破案率,改善治安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键词]盗窃案件;特点;侦查方法盗窃的概念是嫌疑人为了非法占有私有或公有财产而进行隐匿窃取的非法活动。既然是犯罪事件,那么其产生的危害亦是十分严重的。首先,该欣慰本身令他人或单位、国家遭受了损失。其次,该行为动摇了家庭、单位和群众的生活秩序。尽管部分盗窃所涉的金额数量不高,然而它的影响确是十分恶劣的。近年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地公安机关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大对盗窃案件的侦查打击力度,犯罪高发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盗窃案件高发案、低破案的严峻形势并未根本扭转,跨区域流窜盗窃、系列盗窃、团伙盗窃案件高发,地域性盗窃犯罪问题突出,给侦查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本文多方面对盗窃案件进行研究,进而分析出盗窃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及案件特点,了解当前盗窃案件侦查中的不足,并针对性提出了一些盗窃案件侦查方法。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盗窃案件概述和特点的分析,给侦破人员提供更有效的刑侦方式,增强案件侦破比率,使治安状况得到好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盗窃案件的概述(一)盗窃案件的概念第2页共11页盗窃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实现自己违法占有私有或公有财产的目标,而采取的暗中窃取、且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刑事案件。依照盗窃的基本定义,我们可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认识。1.盗窃案件犯罪主体盗窃的主体指的是年满十六岁,能够承担刑责的成人,而单位则不能被视作犯罪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唯有年纪达到了可以承担刑责,且当事人能够明白和控制自己实际行为的情况下,方可对其作出承担刑责的判罚。2.盗窃案件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主要指的是罪犯在窃取财物或造成损失时所破坏的社会关系,而盗窃则主要是对私有或公有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了侵权。此处的所有权通常指的是依法获得的所有权,其中包含了处分、收益、应用或占有的权利。而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财物、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以及计划供应票证。3.盗窃案件犯罪的主观方面盗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刻意为之的行为,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窃取的东西是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体的财物,而且也明白进行窃取是一种非法的行为,而故意的主要内容,首先是行为人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窃取或占有的东西是归属于他人的,只要当事人拥有一定的生活常识或者认知能力,就可以推测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是归属于他人的。而行为人并不需要真正知道物品具体归属于哪个人,只要明白东西是他人所有,且自己非法占有了这件物品即可。其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着明晰的预判。譬如当他们窃取保险柜的时候,就应当想到自己涉嫌窃取数额巨大的严重犯罪。而当他们潜入博物馆进行盗窃时,也应当意识到自己犯罪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也意味着他们了解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4.盗窃案件犯罪的客观方面从客观层面上看,盗窃案主要是当事人多次非法占有私有或公有的财务,或者以明显的窃取方式来夺取这些财物,并且达到了一定数额。亦或是多次潜入民宅住户进行扒窃等非法活动,都属于盗窃案的审理范畴。实践中,盗窃案件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指的是嫌疑人对事业或企业单位、团体或机关进行窃取财物的安检,它指的是为了实现窃取财务的目第3页共11页的而进入到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团体货机关当中进行非法活动。此类案件的嫌疑人通常是十分熟悉被窃取对象的基本信息,故而警方亦需要辨别是否属于监守自盗。(盗窃机关、团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