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2页百禾传媒(8346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01证券代码:834614证券简称:百禾传媒主办券商:国泰君安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证监会公告[2013]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主办券商备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挂牌公司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公司应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
第五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办法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1公告编号:2015-001第六条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