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事项编码:010000100111100000717838038112330000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申请服务指南浙江能源监管办-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申请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申请适用对象:法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四、受理机构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五、决定机构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2-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及描述出具单位备注单位简介纸质或电子必要安全培训制度纸质或电子必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架图纸质或电子必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纸质或电子必要工程合同纸质或电子非必要工程决算书纸质或电子非必要房产证纸质或电子必要资产负债表纸质或电子必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纸质或电子必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纸质或电子必要工程收入收款凭证纸质或电子非必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纸质或电子必要租金支付发票纸质或电子必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纸质或电子必要安全生产制度纸质或电子必要租赁合同纸质或电子必要购置发票纸质或电子必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纸质或电子必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纸质或电子必要组织机构框架图纸质或电子必要竣工验收报告纸质或电非必要-3-子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联系电话:0571-51102776办公地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8号浙江电力大楼)7楼714室;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环节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审批标准办理结果申请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入口登录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受理5个工作日资质管理处确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浙江能源监管办负责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决定。在受理过程中,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但是,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或者说明以必要为限,不得以解释或者说明为由要求申请人提交与许可申请事项无关的材料。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需申请;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浙江能源监管办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过许可管理系统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许可管理系统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4.申请事项属于浙江能源监管办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作出受理决定并通过许可管理系统出具受理单。-4-审查8个工作日资质管理处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建议,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给出审查结论,供行政许可委员会参考。决定包含在审查的8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委员会浙江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浙江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签发许可决定书。1.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10个工作日资质管理处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制作许可证,许可证应加盖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印章;采取邮寄方式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十二、办理方式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8工作日时限说明: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减免说明十五、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