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资司发【2011】12号XX县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准确把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1、指导思想。充分挖掘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资源优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资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着眼长远,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规则;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强大合力;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重点突破,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建设。3、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九个创新发展”的目标: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以服务资兴经济建设为引擎,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以实施“民生100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六五”普法启动和“法治资兴”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大力推进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创新发展;以抓基层强基础为根本,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发展;以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创新发展。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实际工作始终,最大限度第1页共5页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4、强化人民调解功能,维护基层稳定。一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作为市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定编3人,与市“三调联动”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位一体”合署办公,以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导地位作用;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网络。在乡镇整合信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土地、计生、农业、工业、城建等基层调解力量,建立健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下半年将对该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居民小区楼栋、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楼栋长、村民组长为纠纷信息员,及时提供矛盾信息,协助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各乡镇司法所要帮助其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企业内矛盾;积极推进医院、学校、市场、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三调联动(大调解)网络的覆盖面,把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各层面和角落。二是健全大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重大决策,总结汇报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调解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调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四是健全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立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信息库,以今年乡村换届选举为契机,创建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调解员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促进人民调解员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分层次分批次培训各级调解员,提高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经费保障,调动调解积极性。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落实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工作经费和表彰经费;督促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5、强化法律服务功能,确保服务效果。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控制机制,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重第2页共5页点工作的专项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