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工作方案“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1)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2)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服务;接受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3)受理、处理消费者与本单位的消费纠纷,做好消费纠纷和解记录;(4)承办工商部门转交的适宜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的消费者申诉,并安排专人跟进,快速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和解的,向辖区工商所反映,由工商部门处理;(5)向本单位职工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6)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以及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紧急消费纠纷事件,及时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反映;(7)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加强企业自律;(8)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和解案件的回访和检查;(9)协助检查企业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
(10)处理工商部门交办涉及本单位的其他工作
“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和消费知识;(2)积极主动参与解决消费纠纷,并做好纪录;情况复杂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辖区工商所反映,并配合工商机关处理
(3)督促本企业或经营区域内的经营户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义务,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及时向辖区工商分局(所)反映,由辖区工商分局(所)按照职责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第1页共3页反映
(4)保持与工商部门的经常性联系,配合工商部门对辖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5)积极做好其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工作
工商所联系人职责(1)定期深入“消费维权服务站”倾听意见,收集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工作;(2)定期向“消费维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