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潜规则”的表现、成因及对策分析XXX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指出,“要努力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不断地清理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而且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
这是我党高层第一次在正式场合公开向潜规则宣战,也是新一届中央政府为着力打造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而向中外媒体作出的郑重承诺和公开表态
它表明,在党的十八大后,在全党践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策略的今天,我党对潜规则的认识和态度上升到了前新高度
一、“潜规则”及其特征“潜规则”是中国的沉疴固疾
它不是无规则,也并非显规则
是指那些不能公开宣示,明文没有规定却在圈内获得广泛认可,为局中人所普遍遵循的灰色原则
其典型特征表现为:第一,隐蔽性和违规性
潜规则看不见摸不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作为阴沟规则,它以对抗和破坏明规则为手段,以换取个人私利为目的
它不管以何面目出现,都是为了实现私利最大化,明显违背党纪国法
第二,非正规性和约束性
潜规则不被国家公开认可,不具公开合法性,是非正式规则,但却威力极大,对圈内成员的行为和方向起约束和校正作用,忽视、拒绝或不遵守潜规则,就会付出代价
第三,自发性和传染性
潜规则是在公权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是局内利益群体经过多年“磨合”而达成的内在“默契”,是彼此的“心知肚明”和“心照不宣”
作为局内生存法则,潜规则具有传染性,无时不刻地在影响和侵蚀“新人”
二、“潜规则”的常见表现方式第一,集体领导中的潜规则
众所周知的有三种类型:一是封建家长型
一把手是握有足够大权的“家长”,是绝对权威,他的话一言九鼎,所有制度形同虚设,所有程序成为过场
二是“唯心表态”型
在讨论问题时,只要事不关己,力求明哲保身,奉行“好人主义”
面对意见分歧,他们要么“和稀泥”去平息,要么找借口躲避
三是投桃报李型
表现为领导之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