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党委“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实施方案根据《县2005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二、评议内容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争创最佳单位的情况。2、切实把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创最佳优化发展环境,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了制度,形成了氛围情况。3.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纠正解决侵害企业、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4.推行“六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5.公路站、运管站、征费所、地费所等执法、执罚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在执法、执罚工作中,公正执法、不循私情,对于违法车辆的处罚公开、透明,处罚依据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无误的情况。6.客运站等窗口服务单位推行“三优、三化”服务,想旅客之所想,急旅客之所急,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的情况。7.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廉洁的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的情况。8.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正政风行风建设热线”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三、达到目的通过评议,达到交通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开展,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和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第1页共3页四、实施步骤“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分为七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份)1、局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具体的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实施办法;各参评单位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实施办法。各参评单位要在5月30日前将实施办法报交通纪委。2、各参评单位要把为经济发展服务和加强政风、行业作风建设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之后,通过公示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各参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等方式,查摆政风行风建设和抓纠风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查找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底报交通纪委。第三阶段:工作考核阶段(7月份)工作考核采取走访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按照《考核细则》打分。1、局纠风领导小组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和服务窗口,进行走访调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核实的问题,按照《考核细则》予以扣分。2、各参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深入企业走访、设立举报电话和群众接待日、进行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查找本单位和干部职工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第四阶段:听证评议阶段(11月中旬)各参评单位要按县纠风办的要求,参加县听证评议会,认真做好听证会前的汇报准备工作。重点汇报本单位端正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自评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第五阶段:整章建制阶段(11月下旬)听证评议后,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梳理行风评议小组提出的第2页共3页意见,限期进行妥善处理和落实,做到件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