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高公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文章应该怎样做——四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一、本来,政策部门尤其是中央决议中很少关注农村宅基地
最近几年,社会上希望借农村宅基地来做文章的舆论越来越强烈,最高层也异乎寻常地关注起农村宅基地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中,也有很多新的内容,集中在决议的第21条: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相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上面有两点差异,一是作了更具体的部署;二是在继续强调慎重稳妥的前提下面,再进一步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一句没有出现
那么,什么是“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如何理解“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为什么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二、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无论是学界、政策部门还是媒体和商界,都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高度关注,农民宅基地数量极其庞大,按土地管理分类,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在之前全国很多地方的实践中,都有通过宅基地整理将农民宅基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用于建设用途的地方案例
“增减挂钩”更是将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相挂钩,而农村建设用地显然多是农民的宅基地
因此,全社会都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充满期待
第1页共4页国家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并保持偏紧的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因稀缺而具有很高价值
城市建设用地动辄数百万元一亩,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XX县区农民宅基地也往往价值数十万元一块,这些都使整个社会对十八届三中决议中会如何规定农村宅基地政策充满想象
有一种很主流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