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综合档案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试行)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吕梁实际,制定本预案。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工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为主的灾害救助应急管理体制。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1、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负责灾害监测的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第1页共10页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程度,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2、灾情报告。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市民政局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的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市民政局上报,市民政局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上报。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等。三、预案启动的程序1、根据灾害预警及灾情报告,市救灾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2、各成员单位及部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市人民政府成立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2.负责制定和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第2页共10页3.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4.管理下一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现场指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6.决定请求省和其他市支援;7.研究解决有关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救灾救济科科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1.传达指挥部日常指令及督促指令的落实;2.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发布灾情信息;3.制定自然灾害救助的具体方案;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8235717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吕梁公路分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吕梁气象局、吕梁地震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吕梁日报社、吕梁工商局、吕梁国税局、吕梁地税局、市物价局、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吕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吕梁分行、吕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