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为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规范的权力行使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监督等方法,认真查纠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切实解决影响转型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二、范围和内容专项整治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各级决策、审批、执法单位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6种行为: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第1页共6页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5、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考核、升级、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三、时间及方法本次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使公共权力的事业单位,要把自查自纠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问题查摆、整改提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晋政发“2011”18号)和袁纯清、王君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袁纯清同志在全省兴起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新高潮大会上的讲话等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三个环节:1、认真自查。各单位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向管理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对象包括管理服务对象,县‘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员,征求意见人数不得少于50人,其中管理服务对象的比例必须达到半数以上。县专项整治办要在文化场馆、广场和游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举报箱、征求意见箱,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公共权力集中的事业单位、第2页共6页部分基层服务单位、执法单位和办公窗口也都要设置举报箱、征求意见箱,并注明‘整治吃拿卡要投诉举报、征求意见箱',征求箱要注明本级纪监察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358-12388、0358-5300403.收回的意见建议要统一梳理分析,形成报告。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公共权力行使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条件设置、流程设计、时限设定是否科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这次重点整治的6种行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并在分析评议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