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工作任务和目标(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
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
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
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
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
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第1页共17页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内容
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