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放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机构成立应急救援防护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1、放射性设备外壳损坏;2、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六)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七)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1、迅速报告原则;2、主动抢救原则;3、生命第一的原则;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第1页共3页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二)应急救援组织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