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土地制度批判杨德寿概述本文所指现行土地制度,是指我国现行的涉及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权属流通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
这里所说土地权属不仅指土地的所有权制度,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制度;相应地,土地权属的流通制度也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流通制度
除此之外,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国家还制定了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分别从上述角度评判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土地权属制度土地权属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制度和土地的使用权制度
1、土地所有权制度就现行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目前只有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即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XX县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更清楚,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显然,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国家推行的社会制度即公有制是相适应的
土地所有制度也是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使用权制度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应视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定
一般情况下,农民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无偿的
不仅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引起的非农业人口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是无偿的,比如宅基地
对于国有土地来说,除了第1页共13页法律规定的无偿使用者外,就连中国公民住宅使用的国有土地都是有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规定也有类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