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项制度关于印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工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各党工委、村、镇直各工作部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工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等制度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一事一议制度通知报:县委、县政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送:班子成员发:各党工委、村、镇直各工作部门(共印45份,自存3份)****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筹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民主议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行政村或村民组区域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劳务
第三条农村集体公益事业是指与村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必须由集体统一组织实施的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设施、需要村民筹劳的电力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使村民直接或间接受益的公益性设施和项目
第四条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群众受益、事前预算、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尊重村民当前利益,又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的需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组开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集体公益事业筹劳,由村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预算草案后,提交村民会议1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村民会议应有本村70%以上农户户主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代表参加,所第1页共33页作决定均应参会半数以上通过,并张榜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筹劳的决定报乡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范围内筹劳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