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发布单位】XX省【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4〕57号【发布日期】2004-07-02【生效日期】2004-07-0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XX省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晋政办发〔2004〕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七月二日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3〕27号),组建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企业(不含地方金融类企业,含省直各部门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能(一)原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承担的全部职能
第1页共8页(二)原省经贸委承担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职能
l、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牵头组织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研究指导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管理、扭亏脱困工作
2、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研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以及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省企业兼并破产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