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订如下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一)重大决策:1.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2.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3.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资福利、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6.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l.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事项;2.校级后备干部和年级部主任的选拔、使用;3.学校干部岗位的调整;4.学校干部的奖惩。(三)重大项目安排:1.学校基建及重大维修项目;2.大宗物品采购项目;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二、执行“三重一大”的基本要求1.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第1页共3页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校内民主,努力提高依法规范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3.学校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都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部门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的关系、关心下属与对上一级负责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利正确行使。三、决策程序1.会前准备。需要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由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在会议召开前,一般由校级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好充分的调研,提出初步设想方案。2.会议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行政干部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阐明观点。3.会议表决。经过充分讨论后,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四、决策形式上述“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由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其中涉及需要由党员大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的,经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或教代会通过。五、结果公开第2页共3页凡集体决策通过的事项,一般在校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六、其他要求1.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落实专人做好会议的记录;3.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4.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5.需要上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履行好相关的程序。七、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2.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按规定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