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首问负责制度一、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凡来本是社区办事、咨询的人员,在社区办公区内接触的第一个社区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三、首问责任人对待来件态度必须和蔼文明,有礼貌。认真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四、首问责任人对来人所提出的问题或咨询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分别情况,认真处理。对来社区上访、反映问题的,必须引领到信访股接待;对来社区办事的,属于首问责任人的,责任人直接接待;属于其他业务的,责任人必须引领到有关业务人介绍安排后,方可离开。五、各业务区域对首问责任人引领介绍的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按照机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及时办理或答复,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作好解释。六、首问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引起反映和投诉的,由该同志承担全部责任。七、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对社区对外形象造成影响的,轻者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第二篇: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信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本室工作人员。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的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地为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服务,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1、群众到本室来信来访来电,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热第1页共15页情耐心地解答群众的询问。2、对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反映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及时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纪检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3)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同时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第五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未及时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4、对服务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信访案件查办制度一、凡受理一般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职权范围,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第2页共15页二、凡受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要立案直接派员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和部门。三、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上报。四、联合办案,涉及到几个部门又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指定一个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办理,共同调查,处理信访问题。五、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切实加强信访办理、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处理制度一、信访部门承办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和认真处理每件群众来信来访。二、承办人员在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当日拆封阅信并做好登记。三、认真做好越级访、集体访的疏导、解释和处理工作,不得搪塞、推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