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的内容)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组(纪委)谈话制度的意见为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建立诫勉谈话制度的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建立以下谈话制度
一、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1
各级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谈话制度,要围绕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交流沟通、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共同做好气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
各级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包括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
同级党组(党委)管理的下属单位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党组(党委)书记或主持党组(党委)工作的副书记
每次谈话的具体对象由纪检组(纪委)1研究确定
谈话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中国气象局党组,当地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及指示的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三是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四是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介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六是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每次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也可以结合每年度党员第1页共6页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确定谈话内容
谈话由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或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