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一、识别卡的申请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第1页共9页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第二篇: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管理规定2第一种: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特制定本使用管理规定。一、识别卡的申领由科、队提出申请、出具人员名单交监控队核对。之后报安监处审核盖章后持单据与抵押金xxx元/卡交予财务科,由财务科出具证明至监控队领取识别卡。二、发放卡时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三、识别卡的更换和注销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应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2、人员识别卡丢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提出申请补办,同意后,重新交付押金进行补办。在补办期间,应使用备用卡。3、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调离我矿时应交回识别卡,由财务科退回抵押金,报系统管理员删除人员信息。四、识别卡的管理及处罚1、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由监控队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2、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由矿灯房统一保管、回收,并检查外观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反映。3、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具有一人一卡的唯一性,矿灯房不得发错,领卡人领卡后要进行核对。4、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人员识别卡。5、职工入井后不得随意敲打识别卡和用水淋。6、职工入井后故意损坏识别卡的按原价赔偿。7、矿类房不准把识别卡乱丢乱甩,若丢失按原价赔偿。第2页共9页8、职工出井后必须把识别卡交回矿灯房。9、职工不得随意按“紧呼”按钮,必须在特殊情况下才可按,若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按此按钮损坏按原价赔偿。10、职工严禁拆卸识别卡若发现进行处罚。11、在井下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损坏的,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安监处调查属实的,免予赔偿。五、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2、通过个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3、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第二种:人员定位识别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入井人员的分布情况。运行轨迹,实现双向呼叫,精确定位。险情报警等安全管理功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安装调试后,决定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使用,确保使用正常,特制定本办法。一、识别卡型号:kj128a-k3识别卡二、发放地点煤矿监控中心,以队为单位领取。三、使用方法(由各队队长负责组织员工学习使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