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部夜间查岗制度为了加大对秩序维护人员的夜间值班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小区安全事故的最低发生率,特制本制度
夜间检查要求:要求各项目经理交叉检查,每周至少参与一次夜间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为23:00至次日6:00之间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给予纠正,对违纪现象要记录在查岗记录本上
夜间检查具体内容:1、秩序维护员夜间工作状况
包括精神面貌、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2、各岗位使用的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应急状态时是否能正常使用
3、各类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各岗位是否按照公司及管理服务处要求执行岗位职责
5、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必须填写书面的《夜间查岗记录表》必须由当值班长签名,检查结果于次日告诉各服务处相关负责人
6、服务各部门应对夜间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整改工作,同时由服务处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本制度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要求各服务处严格执行
XX市瑞升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3月1日第二篇: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报岗制度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wy-wg2012-01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维护部晚班报岗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晚班人员的责任性、自觉性和警惕性,加强晚班执勤力度,确保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第1页共8页二、范围适用于晚班值班岗位人员
三、职责1、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报岗的检查、考评工作
2、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报岗的实施工作
3、秩序维护部当值领班负责具体报岗的监督工作
四、要求晚班报岗时间自23:00起至次日6:30止,每隔30分钟用对讲机向监控中心当班人员汇报当班次岗位情况
五、报岗内容1、当班人员用对讲机向监控中心当班人员汇报本岗位人员姓名、当班情况是否正常
监控中心当班人员在听取报岗汇报后,负责记录在案备查
六、措施1、监控中心在催促报岗3次后,记录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