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请示报告内容1、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2、业务工作中要多个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3、其他部门要求本科室协办的事项4、重大的举报、投诉案件5、其他按本科室职能不能解决的事项6、联合本局其他科室进行执法、调查问题二、请示报告方法请示报告分口头和书面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请示报告程序1、请示报告一般由科长向分管局长请示报告2、要请示局长的事项,由分管局长确定3、分管局长外出,遇重大紧急情况,在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向局长汇报,如与分管局长无法联络时,直接向局长请示汇报
第二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中项目部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本项目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第1页共9页1
项目经理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设专职联系人
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1)项目领导班子
(2)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3)项目管理人员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