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店村路灯管理制度甪直路灯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路灯运行管理,提高路灯设备完好率,确保镇区、村级道路夜间路灯亮灯率,特制定本路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镇区、村级道路范围内路灯设备(包括代管路灯),电源开关、闸刀、路灯附属设备(光控、钟控、户外落地控制箱),以及所属管理范围的路灯直、路灯引下线、电缆等运行工作
2、本制度制订目的是确保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
消灭路灯设备事故,延长路灯设备的使用寿命
3、在运行中有关安全事项应遵照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第一章、路灯巡修第二条、巡修人员的职责1、巡修人员根据划分的范围,定期完成每天应巡修的任务,不能任意调换巡视范围
2、巡修中发现的失明灯盏应做好记录
3、巡修人员要掌握本镇区内的路灯控制方式,接触开关和光源种类、数量等设备情况
4、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路灯大批失明、烧毁或白天放光
必须及时通知我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当日修好
第三条、巡修1、巡修工作按目的分为:⑴、定期性巡修
⑵、特殊性巡修
⑶、定期性巡修是根据多年巡修经验,结合设备和光源等多种因素决定,为确保路灯亮灯率,其周期规定如下:①、镇区道路,每周3次
②、村级道路,每周1次
⑷、特殊性巡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第1页共5页①、有重要活动
②、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冰雹、台风、暴雨等)
③、节假日(国庆、春节等)
2、巡修时间⑴、定期性巡修,因冬季和夏季亮灯时间差别较大,故巡修时间分别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每周一至五19:00-2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每周一至五17:00-23:00⑵、特殊性巡修按当时工作需要决定
3、巡修内容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在巡修中处理;①、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失明灯
Ⅰ、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较高忽亮忽熄;Ⅱ、灯泡光色严重反常;Ⅲ、灯泡损坏,只剩下灯芯;Ⅳ、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