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资料保管制度档案工作是场站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场站内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场站各类档案的有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气站经营、管理及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的文件资料管理办法。一、主要职责范围:1、认真培训《档案法》,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2、每月24日负责场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充装记录》的归档工作。管理气站的全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和监督。3、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将站内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装盒归档。4、制定气站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标准,负责申请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和资料的销毁工作。4.1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销毁制度,不得将档案当废纸私自处理。4.2档案销毁程序。编制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并有两人以上监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销毁手续。5、将气站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以便公司实行集中管理。5.1整理归档文件时,必须详细核查文件是否办理完毕,归档的文件是否完整、齐全。5.2归档时必须向档案室提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由移交部门保留一份,档案室留一份。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6.1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6.2借阅档案者对所借阅档案应妥善保管,保持档案的清洁、完整与安全,不准在案卷上标注符号,不准涂改、损毁、第1页共2页拆散、抽取、销毁档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