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实施细则点击率:11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三条市长办公会议本着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研究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二章会议内容第四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内容如下:(一)安排市政府近期主要工作;(二)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紧急事项;(三)研究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四)市政府领导之间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五)涉及多个部门、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已协调但分歧仍较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六)听取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的请示、汇报;(七)研究解决不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但又需要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八)研究其他需要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一)各部门能独立解决的;(二)各部门虽不能独立解决,但经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单独协调能解决的;(三)以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等方式能解决的
第三章议题审核第1页共2页第六条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书面意见,要简明扼要
第七条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最后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
未列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的批示办理
第八条经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于会前分送市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第四章会务工作第九条《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呈批表》经市长批示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室拟写市长办公会议通知(如时间紧迫,可口头通知),报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分送
第十条市长办公会议一